公院殮房300天無人認領的遺體 法醫:嚴重腐爛家人不處理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11/06 17:09

最後更新: 2018/12/22 12: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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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宣立指出,殮房的屍體存放約2周後,外表已開始變壞。

每逢流感高峰期及天氣轉冷,醫院殮房不時爆滿,香港大學病理學系臨床副教授馬宣立今出席一個研討會表示,據他了解,全港公立醫院殮房目前有10至20具長時間無人認領的遺體,當中有遺體已存放長達約300日,而且一般遺體存放約2周,外表已開始因腐化變壞。

馬宣立建議,醫管局為殮房存放遺體日數設上限,將存放過久的遺體盡快轉交政府安葬。

馬宣立表示,公立醫院面對有遺體長期無人認領的情況,需要求警方或社署協助,以確認找不到死者家屬,再將遺體轉交食環署為死者舉行殮葬。

不過,他指出,過往等待死者家屬的時間難以估計,部分情況是遺屬因遺產爭拗或安葬細節未能妥協,導致久久未能決定安葬事宜,未有到醫院認領家人遺體。

另一些情況是境外包括外國和內地親人無回音,部分死者的子女或前妻即使聯絡得上,卻回覆醫院不准死者在港的伴侶處理安葬,但卻無明言會如何處理。

馬宣立指出,一般殮房溫度約攝氏4至6度,只有少部分醫院設有攝氏零下20度的凍櫃,

所以屍體外貌一般擺放2周已經有變,腐化程度愈嚴重,容貌愈難辨認,若死者被細菌感染腐化速度更快。

他希望引起社會關注,建議醫管局透過行政手段,為殮房存放遺體定下一個合理時限,便交由政府處理;他認為若死者遺體有家屬認領,3個月已經足夠讓遺屬決定如何安排殮葬。

醫院管理局發言人回覆表示,醫管局設有既定機制處理無人認領遺體,當病人身故後,若該病人沒有登記任何家屬資料,有關公立醫院會要求警方協助找尋及通知他們。視乎警方調查進度,一般若在一個月內未能聯絡上死者家屬,遺體便會被列為無人認領,醫院會按《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》將遺體交由食物及環境衞生署處理。

此外,公立醫院為確保醫院殮房經常有足夠的空間停放遺體,一直鼓勵病人遺屬尊重逝世家人,盡早領取遺體安排殮葬。